酝酿两年的《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变革整体方案》3月底已取得疆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的联合批复。25日,深圳举行土地管理制度变革工作会议和变革试点发动典礼。其间一个引人瞩目的试点项目是小产权房确权问题(5月25日 我国网络电视台)。
小产权房是这几年我国在土地住宅管理上呈现的扎手问题。特别是跟着多年城市房价暴升,住宅矛盾尖锐,小产权房问题更加杰出地表现出来。在怎么处理小产权房上争议非常大。一部分人以为,所谓小产权房是一个底子不存在的东西,即没有产权,底子谈不上供认不供认、确权不确权,一概是违法住宅、违法占地,应该一概予以整理;另一部分人以为,应该供认实际现状,供认前史遗留问题,是城市高房价强逼许多城市市民无奈去购买小产权房,应该安然面临实际,妥善处理小产权房权属问题。
笔者此前倾向于前者,可是,在疆土部把小产权房处理问题摆上日程并提出要在试点基础上处理小产权房问题后,经过进一步深化了解,小产权房并不是如此前所说的一概不予供认那么简略,其问题适当杂乱。如果简略地通通不予供认,可能会伤及一部分大众和市民。比方深圳的状况:到2011年末,深圳小产权房违法修建到达37.94万栋,修建面积达4.05亿平方米,是深圳市总修建面积的49.27%。如果不考虑前史遗留问题,不面临实际现状,对将近一半修建面积的小产权房给予悉数否定,悉数依照违法违建对待,那么,必定伤及一大部分大众权益,弄不好将会引发集体性事情,然后影响到稳定全局。
处理小产权房既要考虑前史遗留问题,又要直面实际、面临现状;既要考虑土地管理制度和法令,又要统筹公正公正;既要从国家整体利益动身,,又不能不考虑一部分集体的特别诉求。现在看,小产权房不是要不要确权的问题,而是怎么确权,怎么在法令法规下考虑前史原因、面临实际现状、考虑多数人利益和统筹公正公正上予以确权。笔者有一个不周全的考虑是,整体来说要以失地农人利益为中心,探究小产权房怎么确权问题,制定确权标准。比方:关于农人宅基地上建造的小产权房,无论出售与否、出售给谁,都应该给予确权。这既维护了农人权益利益,又照料到了城市市民购买其小产权房的利益,一起,也在乡村农人宅基地流通上进行了有益探究。关于村委员、乡民小组自建小产权房出售的,应该了解详细具体状况后,决议是否确权。关于应该确权但归于违法修建的,应该首要经过改造成为合法修建后予以确权。关于城市市民经过各种“关系”,到乡村经过乡民小组或许村委会承诺取得土地,自建大宅子小产权房的,应该一概不予确权,视为违法土地修建。
深圳小产权房 确权的标准怎么设定?这个“度”怎么掌握和拿捏?事关许多大众的实际利益,事关公正正义,事关法令法规的严肃性,事关政府的公信力。衷心希望深圳试点在“宽与窄”的标准设定上拿捏得当,掌握好“标准”,给全国妥善处理小产权房问题趟出一条可资学习的路子。可是,需求着重的是,深圳是一个新兴城市,深圳作为特区,其城区的快速扩可能使得小产权房问题较为杰出。这是与其他地方的差异之处,也就是说,深圳的经验其他地方应该有挑选地学习而不是照搬照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