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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找美网

我省农地管理制度基本上是生产关系,在城市是乌木管理制度,这就决定了我省的产权管理制度,对小产权房的权略德而言,产权的时限和特殊经济政策与他们的利益密切相关,小产权房的房勒莫纳斯蒂耶县续牌和产权续存等方面又是否存在差别呢,那么小产权房经济政策有什么样?上面就由找美网小编入您介绍。

一、小产权房经济政策有什么样

《有关贫困地区集体土地确权注册登记颁证的纲要》近日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组织工作的重大经济政策难题。2011年11月9日,国土规划资源部召开通报会表示,将力求在2012年月底前基本上顺利完成全国贫困地区集体土地确实权注册登记颁证组织工作,并特别强调,小产权房不得注册登记颁证。

确权注册登记顺利完成逾70%-80%

现阶段,贫困地区集体土地确实权注册登记已顺利完成70%-80%。

国土规划部土地利用综合司副司长说,现阶段贫困地区集体土地确权注册登记颁证组织工作正着手展开,去年施行的中央二号文档明文规定,力求用三年时间(即2012年)顺利完成贫困地区集体土地确权注册登记颁证的组织工作。

截至现阶段,贫困地区集体土地确实权注册登记已顺利完成70%-80%,到2011年月底应该会有一个更快的结果。

副司长在会后透露,自2011年5月6日国土规划部联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水利部印发《有关加快推进贫困地区集体土地注册登记颁证组织工作的通知》以来,在现阶段的贫困地区集体土地确权注册登记颁证遭受了一部分经济政策难题,确权注册登记颁证重大进展较为较慢,为推动确权注册登记颁证顺利开展,近日又印发了《有关贫困地区集体土地确权注册登记颁证的纲要》。

小产权房不得颁证

《意见建议》提出,要严苛规范化贫困地区集体土地确权注册登记颁证行为,不得搞不实农地注册登记,不得对违规工业用地需经查明就注册登记颁证。

《意见建议》明文规定,“对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私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原则上征税流程将贫困户集体土地转成国有农地、贫困地区信用社组织违法卖地或承租集体土地用于农业户口建设、农村居民在贫困地区添置集体土地、贫困户写字楼或‘小产权房’等违规工业用地,不得注册登记颁证。对不司法机关曹宏展开农地确权注册登记颁证或注册物主规范化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认真追责有关人员职责”。

对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农地纷争对立,朱副司长称,贫困地区集体土地确权注册登记的原则是纷争对立不调处完,将不不予注册登记颁证。

现阶段在全国范围来看,城乡接合部的农地注册登记确权颁证组织工作做得很好,将为贫困户合法维权提供依据。

《意见建议》规定,对“撤村建居”后,未征税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注册登记颁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贫困户集体名称,以给国家下一步颁布相关法律经济政策后妥善处理该难题提供依据。

国土规划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王宗亚在发布会后表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今年,全国将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小产权房试点清理组织工作。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信用社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写字楼,国家对这个难题有明确的规定。农村居民不得购买贫困地区的集体土地建房,也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现阶段国家要求各地对贫困地区集体土地展开确权注册登记发展,但是对小产权房违规工业用地不允许颁证,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试点清理

2012年2月21日,国土规划部召开发布会,公布2011年房地产工业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国土规划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王某表示,2012年国土规划部将联合相关部门,选择“小产权房”难题相对突出的城市,开展 “小产权房”的试点清理,试点城市名单和试点方案现阶段正在研究中。

对试点清理组织工作,王某说,现阶段正在稳妥有序地推进启动试点组织工作。目的是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完善经济政策,为启动全面清理“小产权房”组织工作做好经济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储备。

现阶段,北京、上海作为两个试点城市已获批准先行试点。北

据了解,北京此前申报试点包括海淀区唐家岭、昌平区北七家等项目。

清理原则

国土规划部部长徐某于2012年3月11日表示,2012年开始试点的治理小产权房,将为下一步大规模的清理做准备。

徐某坦言,小产权房由来已久,在大中城市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都有,情况比较复杂。对2012年小产权房的组织工作,他表示将在调查研究、清理试点和执法监察、严苛防范、不让小产权房继续蔓延等方面同步推进。

对清理的原则,徐绍史透露,清理会严苛保护贫困户的正当权益,但要司法机关曹宏行政。

二、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贫困地区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农地卖地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农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规划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颁证,不受法律保护。

三、小产权房与大产权房的差别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农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1、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2、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农地卖地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农地卖地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农地卖地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3、是按产权证的颁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颁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农地卖地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