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
东莞特惠买共计产权住房
细则完蛋了!
日前
东莞市住房和建设局局正式发布
《东莞市共计产权住房管理工作配套措施
(第二次草案稿)》
▼
据介绍,该《通告》对共计产权房的筹设、迁建、土地储备、洋房及交货、零售产品价格、产权比率、赎回前提、转证等展开了明晰。
所以
具体内容洋房是怎样的?
怎样赎回?......
我们急忙跟著小编一同划重点项目!
房源筹集
共计产权住房采用以下方式筹集建设:
(一)政府组织集中建设;
(三)通过“限房价、控地价、定品质、定配建”等方式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
(四)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中配建;
(五)收购符合要求的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
(七)接受捐赠等其他合法途径筹集的住房。
用地保障
洋房、交货与移交
共计产权住房应当坚持“节能、绿色、环保”的原则。
洋房设计应紧凑实用,(具体内容配置比率由市住房建设局局根据各镇街(园区)刚性需求确定)。
由镇街(园区)结合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具体内容地块项目建筑洋房和建筑面积标准。
应积极采用建筑产业化技术和工艺,装修交货标准按照我市三限房(共计产权住房)装修交货标准执行。
配建共计产权住房布局应相对集中,集中的具体内容形式包括:集中布局到整栋、整单元或者连续楼层的某竖向洋房。
房价与产权
承购人的产权比率原则上不低于50%
赎回与配售
基本前提
共计产权住房主要面向本市户籍居民和符合人才安居前提的人才供应,赎回共计产权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前提:
(一)
(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含补缴年限。
(四)具备以下前提之一: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本市户籍10年及以上。
定向分配前提
(各镇街(园区)可以根据房源数量、产业结构、人口规模、人才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征求市住房建设局局意见后,可适当修订上述三项前提。)
禁止赎回情形
赎回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对不存在以上情形作出承诺。
配售流程
(三)规范分配。共计产权住房分配按照两个阶段展开,第一阶段定向分配,第二阶段公开抽签分配。
赎回共计产权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东莞市共计产权住房赎回表(原件);
(二)诚信承诺书;
(五)赎回人的社保证明(原件,可到市民中心自助查询机自行打印);
(七)赎回人学历学位证书、职业技能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按人才安居前提赎回的人员需提供)。
住房要求
共计产权住房除承购人购买时申请贷款需办理抵押登记外,承购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立抵押权及居住权。
已承购共计产权住房的家庭,不得另外享受东莞市住房保障经济政策,包括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租金优惠、租房补贴、租金核减等。
承购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共计产权住房,
产权转让及获得
承购人取得共计产权住房个人份额在一定年限内(参照我市商品住房限售经济政策执行,目前为3年)
产权份额退出
个人产权转让
接收单位(代持机构)以共计产权住房形式转让部分产权份额时,不受我市商品住房限售经济政策的限制。
承购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政府指定接收单位(代持机构)持有产权份额可展开销售,承购人可以通过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取得完全产权。
产权份额继承
禁止购买其他住房
退出后的处理
退出共计产权住房份额后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原承购人可继续申请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符合前提的,可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应缴费用的承担
诚信管理工作
记入诚信管理工作档案、列入东莞市住房保障失信人员黑名单,并按以下情形处理:
(二)已签约的,接收单位(代持机构)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承购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