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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前的小产权房政策如何变更(2008年前小产权房政策)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房地产市场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之一。其中,小产权房政策一直以来备受关注,与此同时也备受争议。在2008年之前,小产权房政策一直是当时最火热的话题之一。本文将从小产权房政策的背景、作用和存在的问题来为大家阐述这一政策。

一、小产权房政策的背景

小产权房政策最初来源于农村地区的自建房。在中国80年代末期,许多农村居民开始自建自己的住房,而这些自建房通常不符合当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建筑标准。随着城市不断扩张,一些原本属于农村地区的建筑逐渐成为城市的一部分,这时房屋的合法性和权属问题就成为了一个越来越严重的问题。

小产权房政策在1988年的时候被正式提出。当时,“小产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房屋类型。小产权居民在建房时自行购买自己的土地,但由于其土地没有获得政府土地使用权的认证,所以居民自建的房屋一般很难获得购房证、房产证等证件,缺乏产权保障。同时,小产权房子也不能申请公共事业配套,如水电、煤气、电视等,并且小产权房的交易是否合法、尤其是涉及到无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归属的问题,也一直缺乏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保障。

二、小产权房政策的作用

从政策角度来看,小产权房的存在也有其必要性。小产权房政策的出现可以解决一些乡村地区的住房问题,为一些没有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自建房赋予了合法地位,扭转了过去这类房屋无法合法存活或只能秘密出售的局面。

除了政策的作用,小产权房也解决了许多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在一些城市,以小产权房为代表的低价房源,被一些打工者和低收入的固定收入家庭所追捧。

三、小产权房政策存在的问题

尽管小产权房政策解决了一些住房问题,但其存在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点:

1. 开发成本与权属不确定性:小产权房的开发成本主要由居民个人承担,最后造成的后果就会是这些房屋的房主们不断发展到城市的不同区域,但是说房屋的权属却是难以确定的。

2. 房屋质量问题:小产权房往往缺乏职业规范、监督和技术水平,因此安全问题成为最令人担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