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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个月,买房贷款的审批过程很长,在银行“排队”三四个月一直没下文的不在少数。这就导致了贷款人处在一种尴尬的境地:开发商那边,首付已经交了;银行这边,迟迟没有消息。如果贷款不成功,意味着房子没法买,但首付已经交了,还能要回来吗?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宝安大型小产权房,该怎么办呢?我这里有几种办法,帮助你缓解这种让人焦虑的状况,来看看吧。
1、与贷款对接的银行工作人员及时沟通,询问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贷款迟迟下不来。
第一、征信有不良记录、银行流水不足等资质问题。
一旦你有这类问题,银行一般会主动告知你,如果可以补救,就及时去解决。
第二、你的资料银行一直没有审核,处于业务停滞。
那你可以多催几次,向其确认审核时间,要等待多久。
如果不着急就等着,其实等着也没什么不好:你选的那套房子已经付了首付,相当于已经被你买了,但月供还没有开始付,对刚筹备过首付的你来说,不是还留出了几个月的喘息机会吗?
如果时间等不及,着急放贷,就寻找别的贷款途径。
2、寻找别的贷款途径。
第一、寻找其他银行
我们一般申请房贷的银行,都是开发商介绍的(与开发商是合作伙伴),而且不止一家。如果你选择了A银行迟迟不放贷,那不妨再看一下B银行;
如果开发商介绍的银行都不满意,那自己可以选择别的银行,只是没了开发商作为中间方,自己与其他银行打交道会比较麻烦一些。
第二、寻找民间借贷机构
这一种其实不太建议。因为民间借贷机构利息比较高。但审核门槛相对银行会更低,速度更快。一定要选择大公司大品牌!
3、首付能要回来吗?
如果这一番折腾下来,你确信自己没有成功贷款的可能性了,那你应该会想把首付要回来。
能要回来吗?
能不能要求退回首付,能退回多少首付,取决于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及买方的购买能力。
有的购房合同中会约定:“如果因为银行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买方无法取得足额贷款,买方应当于多少天内自行筹集余款。”在合同已经如此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买方就不能以贷款下不来为由主解除合同,自然也就无权要求退回首付。
但是有的合同中没有上述约定,如果此时买方真的没有能力筹集到房款,再一味地要求买方履行购房合同也就失去意义了。因为贷款下不来是买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无法预料到的,即使买方因此不能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也不是因为买方的过错造成的。
这时候,法律赋予了买方根据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的权利。买方在证明自己确实无力履行的情况下,可以主解除购房合同。合同解除了,卖方也就失去了继续保留首付的合法依据,自然应当将首付退回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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