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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转正并没有那么简单

  2009年6月2日前建成的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也就是大家俗称的深圳小产权房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予以确权并转为商品性质的房屋。虽然这个关于小产权房的最新政策只局限于产办类小产权房和公共配套类的小产权房,并没有涉及社会最关心的住宅类深圳小产权房,但是仍然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大家纷纷议论,小产权房转正真的就要梦想成真了吗?对于这个政策,社会各界通过不同的角度。

  有人认为,小产权房与商品房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小产权房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也是深圳小产权房价格远低于商品房的根本原因,如果能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让小产权房得以合法化,也不失为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也有人认为,小产权房本来就不合法,以任何方式让小产权房合法化,即便是补缴出让金,其取得成本也远低于商品房,如果让小产权房子合法化后享有与商品房同等的权利,对那些购买商品房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小产权房转正并没有那么简单


  那么,住宅类小产权房将来到底该怎么处理呢?深圳焦点小产权房归纳各种观点,认为大概有三种可能的途径,三种途径可能是交叉并行。

  第一种途径,对于一些老城区、棚户区的那些个人私搭乱建的小规模的违建,比如在自家房子旁边搭建一个几十平方米的窝棚,不但破坏社区环境,而且还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于这样的违建,一定是要坚决拆除的。可以先从容易入手的开始,逐步清理拆除。而对于一些大规模的小产权房社区,比如那些规模和品质不亚于正规商品房的深圳村委统建楼,则简单一拆了之显然是行不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在不伤害社会公平和管理体制的前提下,以适当的方式逐步解决。

  第二种途径,就是按照深圳目前对产办类小产权房的处理思路,对于已经出售给个人并已经入住的深圳小产权房,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方式,予以合法化,转为商品性质的住房。这个方式是社会接受度最高的一种方式。但是在操作的过程中,必须兼顾到社会的公平和管理体制的权威性。

  第三种途径,通过政府回购等方式,比如一些地方正在推行的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把一部分小产权房逐步纳入正规的租赁市场。有消息说,,深圳在未来的几年的时间里,将由政府主导,通过各种途径筹集上百套房源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将那些由村集体或者个人或者公司持有的那些尚未销售的大量的小产权房统一有政府收购,转为政策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