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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小产权房两证与历史问题》

关于小产权房的两个证明和历史遗留问题,统计显示,深圳户籍原有村民35.8万人,在“城中村”拥有35万套以上的农村房屋或其他自建房,总建筑面积1.2亿平方米,占全市住房总量的49%。农民的房价只有商品房价的1/3-1/2。从1978年的小渔村到拥有846万常住人口的国内一线城市,深圳几乎没有“老城”。所有城市地区都是“农村城市化”的结果。 两个证书,一本书和历史遗产 1.什么是两个证书和一本书? 2.历史的遗产是什么? 两份证书和一本书:许多人听说过小产权房里的“两份证书和一本书”。两个证书和一本书到底是什么?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历史遗产:什么是小产权房?历史遗产的来源是什么? 2009年5月2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作为深圳历史上的“债务违约”,小产权房已被提上和解议程。 消息发布后,舆论普遍认为,深圳的突破将为“小产权房”合法化开创先例。然而,看看深圳的特殊情况,我们发现它不可能蔓延到全国。一方面,历史上积压的大规模小产权房使得地方政府必须正视这个问题;另一方面,深圳被选为房产税试点城市,这也向政府表明了增税的可能性。 深圳有35.8万名注册村民,他们在“城中村”拥有35万多套农村房屋或其他自建房,总建筑面积1.2亿平方米,占全市住房总量的49%。农民的房价只有商品房价的1/3-1/2。从1978年的小渔村到拥有846万常住人口的国内一线城市,深圳几乎没有“老城”。所有城市地区都是“农村城市化”的结果。在深圳发展之初,当中国的房地产体系还不完善时,留下了成千上万的“违章建筑”,即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这些房子大部分是由村委会建造的。 “城中村”的浪潮伴随着“违章建筑”。深圳市政府已经进行了很多改造,但是效果不是很好。2003年底,时任深圳市常务副市长的许宗衡领导了一个联合研究小组,在八个多月后,发表了两份报告:《关于违法建筑问题的调研报告》和《关于城中村改造的调研报告》。该报告披露了两个鲜为人知的消息:第一,深圳在21世纪的战略重点,一个总面积超过170平方公里的大型工业区,近年来被非法建筑侵占了近20平方公里的土地。目前,很难找到被征用的土地。二、全市90%以上的违章建筑都分布在村里。“城中村”的主体是“小产权房” 为了解决城市扩张的土地缺口,解决“城中村”的违法建设问题,深圳于2004年决定将所有土地收归国有。27万多名原深圳户口的农民被直接转移到城市户口,同时失去了土地。然而,这一过程只是从法律上确认了深圳土地的国有所有权,对未使用的耕地进行了补偿,并没有完全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宅基地和房屋的“征用”程序。这一法律灰色地带一直延续到今天。 自1999年以来,深圳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试图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但效果并不明显。直到2004年,仍有大量农民(村集体)集资建房出售的案例。“两个规律”没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与此同时,长期以来,深圳绝大多数农民的生计完全依赖于土地转让、私人租赁和集体土地开发的红利。虽然这些巨大的“建筑” 自2005年以来,深圳一直是“物业税闲置”的试点城市。虽然财产税实际上并不征收,但它是每年计算的。据深圳新闻网5月31日报道,深圳将进行房产税征收转让。市人大常委会已同意投资910万元建设相关系统。4月,深圳市政府发布《土地管理法》,指出要实施国家房产税改革,研究房产税征收政策。在今年的工作计划中,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明确提出要“切实推进房产税研究工作”。该局的三个税务局将"负责房产税试点及相关工作"。 深圳的特殊“小产权”住房占深圳住房总量的一半。如果要征收物业税,当然有必要澄清这些未登记的“历史遗留下来的非法建筑”。否则,政府的财产税税源将减少一半。 2003年,深圳提出城市化计划,一度实现了“农地国有化”,得到了广东省政府的支持,但遭到国土资源部的坚决反对。国土资源部认为,从保护耕地和农民利益的原则出发,城市化不一定意味着与农业发展相冲突,而深圳的城市化计划绕过了征地审批,改变了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这将损害依靠耕地生产的农民的利益。为此,国土资源部于2004年下半年在深圳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向国务院提交了调查报告。尽管深圳在2005年完成了“土地完全国有化”,国土资源部明确表示“深圳的做法不会重复” 2005年3月,国土资源部对深圳“转让”的法律依据作出了专门的“解释意见”,指出《关于稳定房价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条第二款第(五)项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后,其成员随着土地的征用都变成了城市居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剩余的少量集体土地可以依法征用为国家所有。换句话说,如果深圳为小产权房颁发产权证,也是因为这些房所占用的土地已经是国有的。对于全国绝大多数小产权房来说,他们使用的土地仍然是“农村集体土地”。因此,深圳这次可能的做法没有在全国推广的法律依据,也不构成“开拓性”实验。 深圳“永不再做榜样”的经验似乎在紧闭的大门上打开了一个狭窄的缺口,但无论如何,小产权房的问题不能永远搁置。小产权房的本质是打破国家对城市土地供应的垄断。一方面,这将影响各个城市的“土地销售融资”。另一方面,还有违反土地使用规划和浪费土地资源的风险。这两个核心是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关键。深圳的小产权房在仁中是否合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信息普查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第3条规定:“市政府应对全市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建立违法建筑台账和数据库,逐项列明建设方或管理者、位置坐标、土地使用属性、建筑面积、建设时间、类型和用途等。违法建筑普查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进行人口普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什么是历史回单:深圳小产权房的所谓历史回单,是深圳城市化历史遗留下来的所有违法建筑,将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所有违法建筑纳入处理范围。农村城镇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调查是指对农村城镇化过程中不同时期不同类型违法建筑信息的收集、录入和规范化管理,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提供依据。 3.深圳的小产权房是如何从历史中获得收据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决定》号文件,是我市处理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法律文件。《决定》的基础是解决农村地区城市化历史遗留的所有非法建筑,包括不同时期和类型的所有非法建筑。主要思想是在《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颁布后一年内对所有违章建筑进行普查,然后根据违章程度对普查记录的违章建筑进行分类。因此,信息普查是实施《决定》的基础工作,是顺利开展违法建设治理的前提和关键。 3.《决定》关于信息普查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决定》第3条规定:“市政府应对全市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建立违法建筑台账和数据库,逐项列明建设方或管理者、位置坐标、土地使用属性、建筑面积、建设时间、类型和用途等。违法建筑普查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进行人口普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规定:“违法建筑的当事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普查的要求,向违法建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报告。 逾期不申报的,由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主要公共场所、市、区政府网站公告三个月。期满未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临时管理,普查结束后依法予以拆除或没收。" 深圳有“历史遗产”和“两证一书”的小产权房本身并不违法,但买卖它们是违法的。深圳政府没有公开承认,但也没有强制执行。只要建筑物被拆除或旧建筑物被改变,购买小产权房的业主将得到相应的赔偿。欲了解更多关于房地产和房源的信息,请访问www.fang1368.com嘉利房地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