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商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多个流程渐进,从确定英文名字、类型,到向注册登记工商总局提交资料,期间还要注意注册登记商标与否被否决了,报告书期与否被异议了。今天为我们分享的事例就是注册登记商标遭到异议的事例,希望能给我们带来一些救赎。
案件回顾
审阅人于2019年3月在28类“仿生钓饵”等货品工程项目上提出申请注册登记,并于2019年6月复审报告书的“香鲫”注册登记商标被陕西神聚钓竿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审阅人委托目标公司提交异议审阅书。
注册登记商标图
历史事实与理据
一、被异议注册登记商标“香鲫”由审阅人于2019年3月向国家注册登记工商总局提出注册登记提出申请,昂西勒于2019年6月复审报告书,截止到提交该案审阅理据之时,审阅人依然拥有提出申请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商标在28类“仿生钓饵,钓竿,钓用混著,钓用叶轮,钓钩,打猎或钓用拟饵,钓用具,打猎或钓用香味饵,钓线,钓用货线轮”等货品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在先基本权利。
二、异议人提供更多的确凿证据并不能断定异议人采用“香鲫”注册登记商标在先。确凿证据四至二十三中的确凿证据应当同时出现:异议人陕西神聚钓竿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字;2019年3月21日以后的产品销售时间;“香鲫”铜合金;服务范围与被异议注册登记商标类似于;产品销量巨大;在已经范围内逐步形成固定影响相异,并且具备“香鲫”铭牌垄断性。
显然异议人提供更多的确凿证据四至二十三不构成完整的确凿证据链断定,不能断定异议人陕西神聚钓竿股份有限公司在2019年3月以后大量产品销售带有“香鲫”铜合金的“仿生钓饵”等相关产品,并在很大区域内逐步形成相异的相关性,使顾客一看到“香鲫”便想到异议人。
三、“香鲫”为审阅人所独有,具备独特的情操和涵义,品牌自创造之初,便广泛用于广告做广告和商业贸易中,经长期宣传和采用,简并度急速增强,名气急速提升,已具备很大的名气和影响力,与审阅人建立了唯一、对应的密切联系。
四、立足于我国《注册登记法律条文》的基本原则,被异议注册登记商标的注册登记并不与任何注册登记商标发生争执,不会给异议人、顾客和市场造成严重影响。被异议注册登记商标正常不合法的注册登记本该受到为保护。
五、异议人的异议理据缺乏正当理由和历史事实基础,是对审阅人不合法注册登记商标基本权利的蓄意异议。
判决结果
由于目标公司辩护律师对注册登记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合情合理,注册登记工商总局最终判决“香鲫”注册登记商标未予注册登记。
事例救赎
“香鲫”注册登记商标被异议审阅成功事例中,异议人提供更多的各项确凿证据不足以断定在被异议注册登记注册商标登记提出申请日前,异议人已将“香鲫”作为注册登记商标在与被异议注册登记商标指定采用相同或类似于的货品上在先采用并使之具备很大影响。辩护律师通过对这一点进行考究,找出异议方确凿证据安全漏洞,为保护了被异议注册登记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