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乡市的街坊来电充分反映,在新乡,“小产权房”屡见不鲜,特别是卫星城邻近,大批合作开发工程建设,引致房地产消费市场失序产业发展,职工群众无法获得保证。期望此种弊病获得纠偏。
新乡卫星城邻近“小产权房”很常用,街坊已司空见惯
“那时根本无法和居民CHCHO,无法转让、办理手续,房产还得在村中居民的赠与,但归你前述占据。”
“小产权房”信用风险大安全隐患多,购房者权益无法获得保证
10年拿不到房产证;落户、上学等很多事情都办不了;而且房子无法合法转让、抵押,保值、升值都受影响。
由于“小产权房”并非正规商品房,司法机关无法以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法规,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权益无法获得保证。
据她充分反映,遇到类似麻烦的有30多户。
监管不力是“小产权房”屡见不鲜的重要原因
各部门对于“小产权房”的信用风险和安全隐患认识如此一致,新乡市政府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那么,新乡市的“小产权房”问题为何依然屡见不鲜?
新乡市规划局副局长郭敏说:“这是历史积累起来的,从前项目‘先上车后买票’的现象比较普遍。”
新乡市如何化解房地产消费市场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治相关弊病,维护群众整体利益?
评:不折不扣保证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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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丨杨鸿光 编 辑丨蔡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