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03年3月,《深圳市住房安全管理办法》出台,进一步加强了住房安全评估和住房安全风险管理的管理。危险房屋的重建包括拆迁和建设两个环节,属于解决危险的措施。本规定出台后,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危险房屋的安全管理体系。
本局组织制定的《深圳市危房重建规划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发布,自2021年5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3月29日,记者从深圳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获悉,危房重建的原则是确保房地产登记面积不变
历史遗留的非法建筑危房不在适用范围内
随着深圳经济特区成立第40年,一些早期建设的房屋,特别是海砂房屋,存在安全风险,需求重建或安装电梯,增加停车位。
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政策解释,《条例》明确了适用条件,一是具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二是被深圳市房屋安全部门列入的房屋安全评估机构评估为危险房屋,评估报告处理意见为整体拆除。
目前,深圳还有城市更新、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方式来解决危房重建问题,《条例》涉及的市场需求暂时无法预测。因此,在适用范围内,根据城市更新、土地改造、棚户区改造、基本生态线、文物保护、历史建筑、历史风格区等相关规定,提出了《条例》。考虑到早期批准的农村私人住房和历史遗留下来的非法建筑,如两、三个规定,是由特殊政策处理的房地产,没有执行规划审批的法律程序建筑难以满足相关规划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要求,建筑不适用本规定。
增加电梯和停车位可依规在重建时申请
根据深圳建设试点示范区民生幸福基准的要求,《规定》更加注重危房重建后生活环境质量的提高,允许在保证房地产登记面积不变的情况下,按照规定优化危房重建设计。
《规定》明确规定,重建不得突破原建筑占地面积和原建筑分户产权登记面积。在延续原建筑小产权越来越多风格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现行建筑设计标准优化建筑立面的细节和材料。建筑层高可根据现行建筑设计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单元式住宅重建时,可同时申请主体建筑安装电梯,安装电梯应按照深圳现有住宅安装电梯的有关规定执行。
独立住宅应当按照原产权登记面积和原占地面积进行重建,不得增加建筑层数、架空、停车位等功能。除独立住宅外,危房重建项目可增加架空公共空间、公共通道和公共停车位的核增加面积。增加的停车位由所有业主共同使用。
此外,公共设施危险房屋可以优化建筑使用功能、建筑风格和占地面积的设计。如何补偿东莞小型产权房屋拆迁,可根据区域需要重新验证建设规模。办公、商业、工业厂房危险房屋可根据土地条件合理整合建筑使用功能,优化建筑设计,但不得突破原产权登记对应的分项功能建筑面积。
危房重建需要业主全体同意
本规定明确规定,危险房屋重建的申请人为房屋所有人,可以授权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申请并组织实施。危险房屋的重建应当经业主全体同意。
危险房屋申请重建时,应当持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设立抵押权的危险房屋,应当取得抵押权人同意重建或者注销抵押登记的书面意见;被查封的危险房屋,应当提交土地所有权证书或者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同意重建的书面意见。
增加停车位、架空公共空间、公共通道等核增面积,涉及宗地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部分改造的,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要求,经所在宗地规定比例的业主同意。经查询,比例法规规定宗地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的2/3以上,占总人数的2/3以上
据了解,2019年3月,《深圳市住房安全管理办法》出台,加强了住房安全评估和住房安全隐患管理。新规定出台后,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批准危房重建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并在深圳电子许可证系统中共享审批结果,供住房安全管理部门和土地监督部门咨询。这将进一步完善深圳危房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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