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建房要先有地,违建也有它的历史原因。让我们把历史的时间节点推到2004年,深圳实现了1993年原关内的土地统征之后,为了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解决无地可用的发展困境,要实行无农村户口和集体土地的这次变法。
深圳依据1998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其中第二条第五项把集体土地全部转成了国有土地,农村户口转成了城镇户口。
深圳这次大的变革让原村集体失去了对土地的占有权。而且是绕过征地直接转的深圳特例,那么就出现了我们今天要聊的重点,转地返还原村集体,以解决原村民住房困难问题的这个理由向主管部门要地,双方博弈两年之后。
深府105号文件的下发,支持返还了一定比例的村集体土地,支持本村统一建设高层多栋的非商品住宅,依赖这份文件的支撑,土地的问题解决
了,村集体建房的资金又出现了问题,然后村股份公司召集开发商进驻出资建设,然后在变相的召集你进来,以合作建房的名义分得哪一套房子给你。现在转地返还的这个历史原因大家清楚了吗?更多小产权房资讯及楼盘信息请关注(深圳小产权房网)www.szxcq18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