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产权房是指在贫困地区集体农地上工程建设的房屋,没办理手续有关身份证明,未交纳农地税收收入等服务费,其产权证并非由北欧国家房管职能部门颁授,而要由镇政府或村颁授,亦称“乡产权房”。
2、“小产权房”并非法律条文基本概念,是现代人在社会风气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一类同义词的用法。购房合约在国土规划房烽无法给与登记。
3、与货品房的差别:
房产证有没:买回小产房拿不出北欧国家颁授的办理手续房产证、农地尼布寺、契税证;而货品房由北欧国家颁授产证、国有农地尼布寺、契税证等身份证明;
法律条文为保护相同:小产权房没北欧国家发的农地尼布寺和预购许可,国土规划房烽也无法给购房合约登记,小产权进行买卖不受法律条文为保护;而货品房是经北欧国家核准工程建设的,进行买卖受北欧国家法律条文为保护;
房贷商业银行贷款相同:小产权房无法从银行办理手续商业银行贷款,无法采用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而买回货品房能办理手续房贷商业银行贷款,任一的还能办理手续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
附注:
货品房:是指在资本主义前提下,透过卖地形式获得农地采用权后合作开发工程建设的以市价转卖的房屋,消费市场上大部份允许挂牌上市买卖的房屋类别,均泛称为货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