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下午,东莞市住建局等职能部门联手正式发布《有关更进一步强化房地产消费市场宏观调控的通告(东建〔2021〕6号)》,堵上假离婚等经济政策安全漏洞,社会保险交纳年数、按揭比率均提升,东莞房地产消费市场宏观调控再发力。
《通告》明确规定:
· 新进村农村居民买回第二套增建货品住房的,须在东莞市入驻满一年、且在购房前一年内逐日已连续交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一图对照2·27新规其间的东莞限牌经济政策差别:
附有《有关更进一步强化房地产消费市场宏观调控的通告(东建〔2021〕6号)》概要,以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