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东莞市贫困户安家房管理组织工作配套措施》正式宣布颁布,东莞居民建房有了新政!
2019年12月31日起,全区中止了贫困户安家房工程建设审核,许多居民始终在等着恢复正常建楼组织工作
宅基地贫困户房建楼提出申请前提
是指在经核准的贫困地区宅基地上工程建设的住房
提出申请扩建、复建或增建农房
须要合乎下列前提:
前提一:
建楼楼盘须具有宅基地采用权证/不动产权证
建楼楼盘应已获得宅基地采用权证/不动产权证。
前提二:
建楼提出申请者须合乎“两户一宅”准则
建房户提出申请工程建设农房时,镇村审核职能部门需透过全区农房造册对辖下家庭成员宅基地采用和农房工程建设的情形展开自查
扩建、复建或增建农房,有甚么明确要求?依照新一代经济政策,扩建、复建或增建农房
占地不少于150平总
占地面积不少于600平
准则上不得少于4层
总建筑高度不少于16米
农房具体工程建设标准如下:
4、建筑形式准则上应采用坡屋顶或半坡屋顶,高度不计入总建筑高度。
6、临街农房应退让道路红线。因客观原因无法满足的,其建筑结构及施工范围不得超出相邻道路(含绿化带)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