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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小产权房,仨“房主”都有购房合同土洋

  

  时报7月23日讯 (记者李尚隆 实习生王书燕)两年前,王女士在金桥新苑买了套小产权房,深圳西乡小产权房,住了不到1周,就有“房主”来要求其搬走,对方还拿出了购房合同。王女士说,开发商一房多卖,她决定退掉房子,“当时28万买的,结果一年多了,才退给我4万块钱。”7月23日,山东鹏起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不存在一房多卖,未全款退还是因公司没钱。记者查询发现,今年7月16日,该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王女士在金桥新苑附近商业街做生意,两年前听说该小区有房屋低价出售,“90来平,28万,离做生意的地方还近,感觉很合适就买了。”王女士说。购房合同显示,出卖人系山东鹏起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然而,王女士入住不到一周,便有“新房主”来看房。“她说她早就买了,只是一直没来住。”王女士说,这位新来的李姓房主还掏出了一份购房合同,“我们的购房合同一模一样,她的购买日期确实比我早些。”
  王女士说,此后还有另一位艾姓房主同样拿着购房合同。“她们俩拿的都是跟开发商签的合同。当时我们还起了争执,我和小李都换过门锁,然后我们三家商定都不入住。”
  为此王女士找到了开发商负责人,“这个事儿拖了很久,直到去年7月份他才答应给我退钱,可是又不愿意全款退给我,后来说陆续退给我,年前还清。”王女士说,她也同意了。可在去年8月份、10月份收到2笔共计4万元钱的款项后,她便再未收到剩余的款项。“今年我再找负责人,他也不接电话了。”王女士说,“我实在没办法了,5月份的时候我上法院起诉了他们公司。”
  记者尝试联系业主们购房合同中共同出现的负责人,然而对方始终未接电话。对于王女士所遭遇的问题,开发商一姓会计表示,王女士所说不属实,并不存在一房多卖。“她买之前没打听清楚,那是她自己的问题。当时没退全款是因为公司没钱,只能陆续退给她,她也同意了。退给她4万块钱之后,她嫌慢,找她协商她也不愿意。”对于何时能退还剩余款项的问题,深圳观兰小产权房,姓会计并未回应,只称王女士已经起诉开发商,其余事项依照法律程序来走。
  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2018年7月16日,山东鹏起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被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
  23日下午,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梁西文表示,小产权房是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不能办理房产证,非本村村民购买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出现纠纷,购买人的权益将无法受到保障。他认为,据目前证据显示,开发商的确涉嫌一房多卖,“出现类似情况,应该第一时间与开发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规定退款缘由、金额及时间。同时,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该公司转移资产,防止赢了官司却无财产可供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