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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阳光网讯 继郑州、成都、北京、天津、济南、武汉、南京、无锡、苏州、深圳、杭州、广州、珠海等城市之后,东莞政府出台政策调控楼市!
10月6日,东莞下发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于2016年10月7日正式实施。
据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具体发文如下:
一、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统筹力度
适度调整我市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适当增加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规模。盘活各类存量房地产用地,从“三旧”等城市更新项目中挖掘开发增量,统筹平衡商业、居住、工业及新业态等改造项目规模,适当增加住房供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适当增加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数量,支持刚性购房需求。优化土地供应模式,挂牌公开出让的商住用地,土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的,由竞价转为竞配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面积,或竞装配式建筑比例。市国土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土地供应计划,充分发挥土地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作用,稳定土地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