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买过、看过很多小产权房的朋友来说,肯定都有听过“两证一书”或者是“历史遗留”。但是对于小产权房这两样产权证明的了解,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是不
懂的。什么样的证明材料可以让这个房子有保障?
为了让您对小产权有更深入的了解,下面就全面的给大家解析一下。
首先简单的说一下深圳小产权房的由来,也就是“两证一书”和“历史遗留”是怎么来的?
在深圳原户籍村民有35.8万人,拥有“城中村”农民房或其他私人自建房超过35万栋,总建筑面积约1.2亿平方米,占全市住房总量的49%。
深圳从1978年的小渔村,到目前拥有常住人口846万的国内一线城市,一直以来几乎没有“老城区”,所有的城区都是“农村城市化”的结果。
正是因为深圳大部分都是农村发展而来的,所以在早期的房屋
建设中就出现了一些有报批的(有两证一书的房子)和一部分直接建起来房子(后来经过普查登记的历史遗留建筑)。那么什么是两证一书呢?
两证一书指的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宝安县居民(私人)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
“两证一书”在1993年宝安撤县改区以前,以村镇建设办为审批主体审批过的宅基地,发放了此“两证一书”。在宅基地建成后由宝安县房管部门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猪肝本)。后来由于房本的改革,和一些特定的历史背景,很多的两证一书建成后并没有到验收换成房本。
目前市场上所说的有“两证一书”的房子,很多都不是原始的了,基本上都是已经推倒重新建过。这“两证一书”能证明的,只是这个宅基地曾经有过审批报建。证明这个土地属性上面是合法的,是正规的居住用地。
从这个点上来说,至少这个房子不会因为非法用地而被强拆,或产生占地纠纷而已!另外,在以后的城市更新确权中,这个“两证一书”也是一个重要的确权材料!
那什么又是历史遗留呢?
在深圳市发展之初,中国房地产制度还不健全之时,遗留下数以十万计的“违章建筑”,也就是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但小产权在深圳是一直不被承认的,只是一种通俗的叫法,深圳所有的小产权都是属于城市发展过快遗留下来的问题,所以在深圳,小产权房被称作历史遗留建筑。
2009年5月21日举行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小产权房作为深圳这座城市的历史“欠账”,被提上了解决的议事日程。一方面,历史上大面积小产权房的积压使得当地政府必须正视这个问题;另一方面,深圳被选为物业税试点城市,也让政府看到了增加税收的可能。
这是深圳市处理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法规性文件,就是所有深圳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将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违法建筑全部纳入处理范畴,进行信息采集、录入信息数据库,并进行规范化管理,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提供依据。这也是为什么在深圳小产权房会被称作“历史遗留”的由来。
有着“ 历史遗留”和“两证一书”的深圳小产权房本身不是违法的,深圳政府不公开承认,但是也不强制执行。所以在很多小产权房买卖过程中签的都不是买卖合同,一般都是签转让合同、集资建房合同、合作建房合同等,都会避开买卖这一层次,所以只要拆迁或者旧改,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业主都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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