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在我国有非常庞大的数量,但同时小产权房问题也尤为严重。许多人希望小产权房能够“转正”,当然也有许多人在观望,但是依据近几年我国的法律来看,小产权房是不会转正成为红本的不动产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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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市场。许多人可以看到小产权房转正的迹象,小产权房转正的呼声再次响起。《决定》的改革方向提供了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一般原则,但“小产权房”的改造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转正”的几率微乎其微。根据《决定》,在符合规划和使用控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以与国有土地相同的权利和价格出售,租赁和投资。在《决定》中建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描述时并没有出现“小产权房”这样的称呼。《决定》将不讨论如何解决“小产权房”的具体问题。 “小产权房”的具体问题要求有关部门按照《决定》研究具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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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远来看,必须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必须修改法律,因为它也面临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是法律障碍。宪法规定的土地所有权形式仅由全体人民和集体所有。根据现有的《土地管理法》,建于集体土地之上的小产权房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只能在房屋用地上盖房子,他们不能变相出租,买卖,并且没有房子的产权。如果“小产权房”成为普通房屋,就必须修改法律,否则,小产权房成为普通房屋的行为就是非法的,需要付出法律代价。 “从“决定”的精神出发,依法治国是一个非常明确且必须遵守的原则。所以,“小产权房”要想成为拥有红本的房子就必须通过法律的允许。如果说“转正”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面临许多问题,那么“小产权房”的解决同样也面临着许多具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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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小产权房的问题解决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各方共同协商解决,需要时间来证明。纵然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并不合法,但小产权房切切实实的
为大家带来了很多益处。它为许多外来人口提供了住所,非常亲民的价格,得到了许多人的宠爱。在如今我国住房压力非常之大的时候。许多人都有着不同程度的住房压力,被迫选择了交易不受法律保护的小产权房。因为小产权房的数量和居住的人多,不能全部禁止又不能认定为合法。小产权房变成了一个特殊的存在。国家的发展是以人民的最根本利益进行的,国家会一直探索小产权的解决办法,就目前来看小产权房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