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公司董事会七届八十五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
《关于投资建设深圳南山能源工业小区城市更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深圳
南山能源工业小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本
项目(详见2018年3月7塞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深圳南山能源工业小区城市更新
项目的公告》)。现由于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将不再
继续作为实施主体,拟将实施路径由自行投资建设变更为搬迁合作模式进行本项
目的开发。
经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批准,本项目更新方向为集住宅、商业等
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社区,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6,630.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
面积13,073.2平方米,容积率4.82,计容积率面积63,010平方米,其中,深圳小产权商品房,住
宅55,32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11,060平方米),商业4,340平方米,公共配
套设施3,350平方米。
公司拟与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发展)签署南山区能源
工业小区项目合作协议书,并与深圳市万科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科南城)签署南山区能源工业小区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搬迁补偿款为人民币
19.4亿元。
上述事项已经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一百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公司《章程》,本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安置房35万过户费多少,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批
准。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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