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25日,深圳制定并公布了《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这一方案是深圳对土改的一部分,对部分深圳小产权房的确权留了一个口子,也可以说是对相当大一部分深圳小产权房的特赦令,通过这个方案,一部分符合条件的深圳小产权房将被登记确权,并且享受到部分法律保障。对于广大深圳的小产权房来说,曾被认为是一个天大的利好。被外界普遍认为是深圳海量小产权房的天大利好消息。但是很多年过去了,真正按照这个办法确权的小产权房却寥寥无几。为什么深圳小产权房转正试点会在深圳遇冷,深圳还遭到小产权房业主的抵制呢?
首先,小产权房是用来住的,按照当下流行的话说,叫房住不炒。方案规定可以确权的小产权房仅仅局限于深圳原住民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子。这些房子基本上原本用于原村民自住。随着深圳发展,深圳原住民富裕以后,虽然很多购买了商品房居住,还有很多移居香港,然后将自建房用于出租,每个月都有一笔不菲的租金收入。对深圳小产权房业主来说,确权并没有更多的好处,不影响自住和出租。
其次,深圳原住民的宅基地都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并没有70年使用权一说。这些宅基地以及在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本来永久产权的。如果一旦确权成为商品房,产权就变成了70年,70年之后,这些自己从手上继承下来的宅地基和房子都成为国家的,自己将一无所有了。在深圳西乡原住民徐福临看来,登记确权不仅要支付一笔地价款,而且完成后转让更麻烦。“村里的股份合作公司无法登记,土地管理部门也无法登记”。徐福临表示,更重要的是在他看来,登记确权的房子只有70年的使用期限,不登记的房子却可以一直使用。徐福临的街坊邻居们也纷纷附和。对深圳原住民来说,确权可以说是未受其利,却要先蒙受补交土地使用金和宅基地被买断的损失。
所以,从方案颁布到现在已经十六年过去了,真正申报登记的深圳小产权房,还不到符合确权登记条件的房屋的百分之二十。政策的制定有自己的出发点,但是作为个体,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都会权衡政策对自己利益的影响是正面的促进还是负面的影响。深圳小产权房数量大,涉及的人群多,方方面面的利益冲突盘根错节,所以,这个问题的解决,不是一纸文件就可以迎刃而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