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即所谓的“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不支付土地出让金,其产权证书不是由国家房屋管理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因此被称为“乡镇产权”和“小产权”。乡镇政府发放的所谓小产权房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子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土地和房屋管理局不会提交购买合同。所谓的产权证并不真正合法有效。因此,购买者如果购买了小产权房,应注意以下购买协议。
甲方——出卖人乙方——买受人关于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其位于某市/区——号的独立产权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元整(元)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屋。二.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符合:1要求的房屋材料,以供日后参考。
保证所售房屋的独立产权。
3.确保待售房产不被出租。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保证按约定价格向乙方出售该房屋,在此期间不得反悔或向第三方出售该房屋。5.根据上述业务需要,及时签署各种合同文件,办理各种手续。
5、办理产权转让时,应将该房屋的产权信息按要求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三.乙方承诺:1保证支付房款并按要求偿还贷款。
不得根据国家要求改变房屋结构。
3.根据上述业务需要,及时签署所有合同文件,办理所有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
4.办理产权转让时,应按规定将产权信息交由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4.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拒绝向乙方出售该房屋,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如乙方违约,未能向甲方购买该房屋,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5.本协议的设立、履行、联系、修改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日期为:乙方日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