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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家中央企业可以将国有资产投资于经济适用房

中央企业的分红还需要用于民生支出。5月3日,SASAC下发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在这份名为《关于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中,SASAC要求所有中央企业进一步加大对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的投入,通过各种渠道参与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这是SASAC首次出台要求中央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文件。

而在原则路径上,SASAC也主张:“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场化的运作模式进行”。

5月4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中央企业中,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参与者是16家以房地产为主的中央企业,其他中央企业不得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

一位SASAC官员也向本报记者透露,SASAC正在考虑将中央企业的一定比例的分红用于民生,包括支持经济适用房建设所需的资金。

“未来几年,随着国有资本收益比重的逐步提高,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比重将逐步提高,其中包括对保障性住房的投资。”上面的官员说。

市场参与者认为这是对当地住房项目缺乏保障和建造经济适用房缺乏资金的一种回应。

一方面,许多参与采访的中央企业表示,他们将履行“政治责任”;另一方面,他们也表示关切。鉴于经济适用房项目盈利困难,甚至前期开发几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出现亏损,希望相关的财政支持政策、地方政府开发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甚至后续的经济适用房管理政策能够及时配套,使经济适用房项目作为一个系统稳步推进。

参与主体

哪些中央企业参与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很多人都在问。

一个直接的背景是,去年3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命令所有78家有房地产业务的中央企业退出房地产行业,只有16家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中央企业除外。

这一次,SASAC要求中央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令业内一度担心,一些被要求退出房地产业务的中央企业,会利用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机会“曲线夺地”。

对此,相关负责人SASAC告诉记者,《通知》中的“中央企业”主要是指以房地产为主业的16家中央企业。此外,一些工程、建材和钢铁企业将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相关服务。

《通知》年,SASAC命名了要求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中央企业,包括勘察设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施工企业、建材企业和矿山企业。

记者了解到,除了16家房地产央企外,另外5家“保留房地产业务但受到限制”的房地产央企也将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它们是鲁能集团、AVIC、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和新兴集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允许这五家中央企业保留其房地产业务,但对其房地产投资加以限制。——集团公司不得使用其主营业务的大量资金从事房地产开发,也不得为其房地产业务提供担保。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和发展局局长王晓琪对记者说,上述五家企业占全部国有资产的30%

在SASAC发出通知之前,许多中央企业已经开始“先搞风”。保利地产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透露,两会后,保利公司致信保利项目所在城市政府,表示愿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部分地方政府已做出回应。保利计划今年投资三到五个经济适用房项目。

然而,中国建设已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写入集团“十二五”规划,力争保障性住房投资和开发占全国市场的3%。

另据了解,五矿正在环渤海地区寻找合适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目前正在等待集团投资委员会的批准。

对于之前没有直接参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中央企业,上述SASAC人表示,这些中央企业拥有大量的工业用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正好可以让这些土地获得新的利润增长渠道。

从发展比率的角度来看,这是不可低估的。王晓琪告诉记者,目前,中央企业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面积约为2300万平方米,占全国已建经济适用房面积的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