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提供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预付款收据或采购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原始采购合同。
受理期限: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一次性提取,过期不补。
提取金额:住房贷款首付款不得超过购房发票和备案凭证记载的房价。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提供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预付款收据或采购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原始采购合同。
受理期限: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一次性提取,过期不补。
提取金额:住房贷款首付款不得超过购房发票和备案凭证记载的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