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一般程序如下:1 .申请:物业管理小区(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5名以上业主可以共同向小区(楼)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第一届业主委员会:(1)物业交付使用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50%以下,并已使用一年以上。Ii .筹备组成立: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将书面答复指导小区(楼)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3.筹备组进行筹备工作:(1)筹备组经批准成立后,应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应在收到相关材料后5日内向筹备组提交上述资料。(2)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出《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张贴在小区(楼)显著位置,征求业主意见。筹备组会在宣传栏发布《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分发给业主。(三)筹备组组织各大厦业主自行推荐或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4)筹备组将向业主张贴并公布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业主委员会投票样表和业主大会议程,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发送《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4.完成上述工作后,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委员会筹备小组将向街道办事处发送《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包括固定会场、组织人员打印选票、安装投票箱、通知所有选民、通知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等。筹备组按照议程召开会议:征集和登记选票;《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审核通过;打开柜员,清点选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会后,筹备组将公布出席名单和选举结果统计表。五、申请登记的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凭下列文件向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一)业主委员会注册申请表;(二)街道办事处批准证书;(三)业主委员会的投票情况;(四)业主代表投票;(5)业主授权委托书;(六)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签到表;(七)业主委员会章程;(8)业主公约;(九)其他相关信息。六、经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答复。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公章刻制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备案。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哪些材料?我该怎么办?中国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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