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土地整备局昨举行在线访谈,就社会各界关心的房屋征收及补偿问题回答网友提问。
针对网友问得最多的“原村民住房征收及补偿问题”,市土地整备局有关人士回答,符合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用地标准(一户一栋政策)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不超过建筑面积48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商品性质房屋扣减10%的公告基准地价后予以补偿,超过480平方米的部分给予建筑物重置价补偿。
据悉,“十二五”期间,深圳计划通过土地整备释放150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土地整备是土地资源紧张之下的产物,之前,深圳一直是以房屋拆迁一条腿走路,现在则转向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两条腿走路。《 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正是在此背景下出台,并于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
该办法不仅对全市实施房屋征收的六种情形和具体补偿方案做出了详细规定,而且还规定行政强拆将成历史,并增加了许多“人性化”的政策:如房屋征收实行先补偿、后搬迁;被征收人属于生活特别困难人员的,将依法给予征收补偿和适当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