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物流信息显示,潘女士的快递被“图片”签收。
10月20日,市民潘女士收到派件短信,次日却发现快件被人取走。由于没保价,韵达快递按邮费的3倍最多赔45元。这让潘女士非常郁闷:自己没签收也没找人代签,货物怎能不见了?价值6000多元的衣服只给赔45元,这样的赔偿标准也太不靠谱了。
市民遭遇>> 快递被“图片”签收 未保价只赔45元
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的潘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同学从莱阳市寄给她价值6000多元的衣服,20日,她收到韵达快递员小唐发送的派件短信,回复说第二天再取。21日去取件时,潘女士惊讶地发现快递已被人签收。
“我当时人在外地,就发短信给派送员说第二天再取,也没有找别人帮我代收,快递怎么就能被别人签走了呢?而且,快递单上连个签名都没有,网上的物流信息显示,快递是由‘图片’签收的。”潘女士说。
那么“图片”又是谁呢?记者致电韵达客服,工作人员回应说,“图片”签收是信息录入的统一规定。
记者看到了潘女士的快递单,在签收人与代签人一栏里是空白的。不过,快递方却告知潘女士,快递是持有她的学生证的“本人”签收的,快递单上写有潘女士的学号。“前几天看快递单还没有我学号,这几天却发现自己的学号出现在快递单上。谁知道是不是快递员自己补上的。”潘女士说。
对于没有签名便可以取走快递,快递员小唐表示,公司确实规定须有本人的签名,但是在学校由于学生取快递时间较集中,签收只需凭短信和本人学生证件即可,并不需要本人签字。“如果由他人代签则需记录代签人的学号。那天还有不少学生兼职帮忙派件,现在也无法确定快递的去向。”
在确定找不到快递后,双方只能协商赔偿。“通常的快递丢失,像有淘宝交易记录的,我们网点是照价赔偿。可是潘女士无法证明自己物品的价值,所以只能按照运费的3倍,赔偿她45元。”快递员小唐说。
记者调查>> 未保价物品丢失 赔偿标准各不同
由于未保价物品在法律法规上并没有相关的赔偿标准,各快递公司有着自己的“行业准则”,货物的赔偿标准各有不同,有的按运费的3倍或5倍进行赔偿,有的赔偿部分,有的干脆与寄件人商议。
在韵达快递单左侧有“重要提示”一栏,赔偿约定显示:未保价快递按照运单选填的快递费倍数赔偿,未选填的视为按快递费的三倍赔偿;保价快件在保价价值范围内赔偿。顺丰快递则规定,未保价的物品丢失最高赔偿运费的七倍或九倍。
中通与申通快递则事先让寄件人对快件价值进行选定。中通规定“因快递服务组织原因造成快件损毁或丢失的未保价快件,寄件人可事先根据快件价值选择赔偿标准:300元、500元或另行约定”。申通快递则规定,若寄件人没有选定快件价值,且寄件人确认快件价值在人民币500元内,快递服务单位在该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
圆通快递公司对于快递物品有“本人确认所交寄的物品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未保价快件丢失、损毁或短少,物品类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0元/票,文件类赔偿限额为100元/票(如另有约定的,快递费双方协商)”的规定。
业内提醒>> 寄件时出示发票详细填单
事实上,许多人在寄快件的时候,都是把收件人的地址电话和自己的地址电话填好就交给快递员了,往往不会注意快递单背后写了什么,而快递员也是匆匆忙忙拿了单子就走,根本没时间向消费者说明赔偿标准、保价与不保价的区别。
如此匆忙寄件的后果,往往导致快递丢失以后陷入赔偿困境。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权介绍,《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深圳小产权房网,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如果寄件人丢失的是贵重物品,适用此法显然有失公平。
方权说,寄件人也可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索赔,但举证有一定的难度。“合同关系与物流记录寄件人比较容易提供,但丢失物品的价值较难举证。虽然寄件人可以用购买记录和发票证明商品的价值,但不容易证明当时投递的就是这件物品。”
对此,业内人士提醒,寄件人在寄送物品时最好拍照或者写清楚快递详单,给快递员出示所寄物品的发票,以证明物品价值,然后将物品金额填写清楚。贵重物品最好选用正规快递公司进行保价,这样更利于索赔。
延伸阅读>> 快件签收人 屡现“奇葩”
市民小高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她淘宝购物的物流记录,中通快递签收人多是“拍照”签收,申通的签收人则是草签,天天快递签收人是“本人”,而韵达快递则显示已被“空格”签收。
网友“修行中的水母君”的快递被卡在防盗门的铁把手与铁门之间的缝隙里,“我以为之前看到的‘消防器材签收’只是闹着玩的,我的签收单上赫然写着‘快递已被门把签收’。”
还有网友购买商品半个月后迟迟收不到货,上网一查物流信息才发现,快递被“水表箱”签收了。这个“水表箱”居然是该网友家楼道里的水表箱,东莞小产权房,那份快递已经在水表箱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
另有不少网友表示,自己经常遭遇“被签收”。网友“申如”就在微博中吐槽申通签收规则奇葩:“还没收到快递通知呢,就显示被本人签收了,询问才知道包裹虽然没送,但申通按规定必须扫描成‘已由本人签收’。”本报见习记者 王小蒙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