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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小产权房性质

浅谈小产权房性质
 
随着楼市限购政策的“发威”,之前持续火爆状态的楼市如今似乎也开始有所冷却,但在经历过前一阶段的暴涨后,房价仍旧高得令人“叹为观止”。眼前的情况是,想要买套房,经常是一代人甚至是两代人的积蓄才能买一套,所以在越来越贵的房价面前,很多人将买房目光转向了小产权房。

浅谈小产权房性质


 
首先有必要说明一下什么叫小产权房
 
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梁江,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通俗点解释,国家发产权证能买卖的叫大产权房,平时我们能买到的普通商品房都属于大产权房,其中包括70年产权、50年产权、40年产权三种。而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三种:
 
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最后一种是各类农业园或养老院的别墅:这类房屋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无法得到赔偿,因为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虽然说,小产权房有一定问题,但是想买小产权房的人也总能列出很多好处,
 
比如:小产权房价格相对便宜;
 
没有交易流程的税费;
 
不限购,有钱就可以买;
 
不用担心产权到期问题……
 
《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实施以后,有关小产权房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成为人们眼下极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不用担心,只要风声一过,未来仍有机会拿到房产证。”政策收紧只是暂时的,未来小产权房仍有希望办理房产证。
 
那么,为何许多人期盼小产权房合法化,村委盖章,而迄今却始终未能成功呢?
 
小产权房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和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则规定买卖土地必须经过政府。在这种体制下,农民集体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是有限的,尤其是缺乏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最终处分权,从而导致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无法直接进入土地流转市场。而地方政府作为土地一级市场垄断的供给者,通过低价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再通过“招拍挂”等方式,高价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商,从中获取大量高额垄断利益,农民不愿让利益被地方政府垄断,这便是“小产权房”出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