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可落户上学或成以后主流住房模式随后的一周时间,北京市就两份文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昨天(14日),北京市住建委正式对外公布了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其中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可落户上学。另外,对于单身申请年龄、离婚限制年限、住房转出记录、东西城房源申请等方面,也一一作出具体说明。这对“新北京人”落脚首都提供了哪些便利?
自从本月3日,北京市就《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两份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开始,一周时间,针对《办法》反馈意见共收到2730条;针对《导则》反馈意见共收到58条。
昨天,北京市住建委正式对外公布了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首先,买共有产权房能不能落户?孩子能不能就近入学?答案是肯定的——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对此,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作为在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创新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北京而言,这一点是在意料之中。
严跃进认为,北京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的答复有助于后续大家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的认购。这一点使得共有产权住房相对来说跟普通住房没有太多差别,同时这类住房相对来说价格比较便宜,后续完全可以成为一种比较主流的住房模式。
此外,反馈意见指出,有群众反映对于单身人员的30岁年龄限制过高,同时也有群众赞成,认为共有产权住房应优先保障家庭结构稳定且人口较多的家庭。反馈意见指出,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对此,严跃进分析,单身群体先租房再进行购房,按照这个模式,北京未来会形成三种不同的居住模式,从低到高。第一种是租房,第二种是认购共有产权住房,第三个是认购现在普通住房以及其他住房。这三种具有阶梯性的模式体现了北京在文件里提到的梯度消费概念,逐渐进行住房消费模式的递进,各个不同住房群体都寻找到自己比较匹配的房源。
而对于离婚人员申请问题,《办法》中明确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的情形,对离婚前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也就是说,离婚前家庭如果没有住房、正常的离异和再婚,都不受限制。
针对面积套型标准等问题,有群众反映应增加小套型的比例,多建一居室,也有群众反映考虑父母、未成年子女一起居住,应改为套型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20平米。对此反馈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房源供应结构应主要在60平米到120平米之间。严跃进分析,这样也是为了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购房需求。这明显体现出共有产权住房的特点,也就是说它还是属于商品房,而不是我们以为的保障房。过去保障房属性非常强调户型,能小则小。但是这类共有产权住房还是普通商品房,只不过是产权的逐渐让度。60到120平米范围,基本上能够满足一些共有产权住房或者说夹心层群体对住房的不同户型需求。租赁市场可以把户型做的小一点,但是共有产权住房不必说刻意强调户型做到60平米以下。
另外,反馈将采纳部分群众提出应将“无住房转出记录”明确为“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的意见建议,在《办法》中予以修改。对于是东、西城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明确与项目所在区户籍家庭具有同等待遇。
此前,有人对“共有产权住房”打了一个比喻,就像个人与政府合伙成立一家股份公司,双方按出资份额各占相应比例的股份,但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权归个人支配,政府让渡自己的使用权。5年之后,购房者可以继续加持、购买房屋的完全产权,也可以上市交易、卖房提现走人。
这个说法听起比较新,其实,早在2014年,住建部就提出过共有产权的概念,当时,自住房还不等于共有产权房。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未来,自住房将被新的共有产权住房替代。“共有产权房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升级版的自住房。首先,它和自住房对应的人群是一样的。另外,它们的价格定位基本一致。但是有一些升级版的,比如在产权划分上,包括五年之后的再交易等方面会有升级版的政策。但是整体而言,从自住房的历史使命来看,应该说已经完成了。所以未来的发展,共有产权房应该会完全取代自住房。”
张大伟认为,共有产权住房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将起到重大作用,未来将在全国推行。共有产权肯定是未来房地产长效机制调控里面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