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网·流星新闻3月26日讯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卫星城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卫星城的住宅用地、工业用地、慈善用地供应量大幅增加,引致卫星城的土地价格一路攀升,从而使得价格便宜的小产权房备受市场青睐,伴随而来的还有小产权房进行买卖过程中引起的一系列纷争。近日,山东龙口市人民高等法院就开审一起因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引起的中介机构合约纷争案。
基本此案:
友,后得知胡某系巨野某中介机构员工,恰巧于某想在县城内买回一套房屋,便在胡某工作的中介机构的介绍下,与卖房人签定了某小区的房屋进行保险合约,还交纳了胡某 4500元的会员费。于某在交纳完会员费后,数次明确要求利难以获得法律条文保护。最后于某未能买回所涉房屋,胡某也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会员费。于某一怒之下将胡某及其所在中介机构判令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审理:
高等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签定的房屋进行保险合约所基于的进行买卖标的系农村集体土地上工程建设的房屋,且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实践中俗称“小产权房”,不具备合法交易的条件,故该合约应属合宪。同时,胡某以中介机构名义提供更多服务项目并收取会员费,但却谎报了房屋存在重大争议这一重要事实,损害了被告利益,作为中介机构服务项目人员的胡某,应退还被告4500元会员费。最后,该案在协办检察官的数次耐心调处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于某向高等法院提交了败诉申请。
检察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小产权房的进行买卖受到法律条文上的诸多限制,买回小产权房在法律条文上具备巨大风险。因此,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提防,不仅要查看拉艾是否有“精装修”,即:集体土地尼布寺、工程建设用地总体规划许可、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许可、工程建设施工许可、商品房销售许可。还要做到几点:一要严格审核房屋的权属,签定购房协议前要明确要求对方提供更多房屋权属合格证书或购房证明;二要认真审核出售房屋一方的中诚信;二要尽量采取分期的方式,并明确一旦因坎奇斯原因引致房屋难以顺利转让的,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龙口市人民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