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藩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著有《房地产的逻辑》
小产权房犹如超生的孩子 政府拆不掉也不敢合法化
小产权房的存在本身是合理的,但是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来讲它不合法,这样一来,理和法就发生了冲突,所以开始较劲。
民间不断地产生小产权房,为什么?便宜。而拥有土地的一方,也就是集体单位,比如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它们又不愿意把土地白白让国家或上级政府给征走,因为它们得到的利益很少,所以它们愿意盖房子卖。
有人想买小产权房,有人想开发、想卖,但是政府要叫停他们。为什么呢?是因为我们国家现行的财税制度就是这样的。
如果允许农地直接跟开发市场对接,地方政府就没有地卖了。从数据看,平均50%的地方财政收入来自卖地,这还不包括开发、交易,只是卖地。所以,政府基于财税理由,是不会认可小产权房的。
当然了,对于已经产生的很多小产权房,现在要处理很难。我打过一个比方,这个孩子是超生的,违反了计划生育法规,但已经生出来了,你能把他扔到井里吗?不可能的。
所以,政府没法儿管,嘴上说我们要坚决治理,但实际是没有办法采取行动,因为已经卖给老百姓了,如果强行把它推倒,毫无疑问会产生激烈的冲突。
政府也不敢下令把小产权房全部拆掉,也拆不掉。但是又不敢说让其合法化,如果让存量合法化,意味着有人就会受到鼓舞,继续开发,所以这是个两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