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房地产市场十分兴盛的情况下,买一套房要花不少的钱,但是世事难料,大家考虑过这样的事情吗?如果因为地震房子损毁,我们的购房者该怎么办呢?房贷还需要继续偿还吗?众所周知,现在的房价这么高,很多人的房子都是通过银行贷款买的,如果房子因为天灾毁坏的话,房贷还
需要继续还吗?或者在天灾中房屋没有事,但是拥有房子的主人却死亡了,那么后续房贷应该怎么还呢?其实,我国《物权法》有明确的规定:因地震而毁损的房屋,房子就不再作为担保的抵押品了。但是按照《合同法》规定,按揭人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应该继续履行的,只不过变成了没有抵押的普通借款合同而已。
很明显,房贷要继续还!有这么几种情况啊
1、房子没了,人还在,人还!
房屋已经倒塌,无法居住,但借款人仍有义务按月偿还剩余的贷款。因为四次意外地震导致房子没有了,只是一个抵押物的损坏,你们的债权债务关系还存在,因此不能以此为理由停止还月供。
2、房子还在,人没了,银行会将贷款人的遗产进行抵押拍卖来偿还!
人没了就看谁是继承人,由继承人继续履行债务关系,或者是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拍卖,首先偿还银行债务。
3、房子和人都没了,遗产优先偿还,没有遗产那就只能坏账了。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其他遗产和是否有继承人情况有点复杂。
A.有继承人,有遗产的:遗产先用于还清银行债务,然后再进行继承。
B.有继承人,无遗产的:由于《继承法》中没有规定“父债子还”,所以银行无法获得债务清偿,只能在内部进行呆坏账核销。
C.无继承人,有遗产的:遗产用于清偿银行债务,不足部分,银行呆坏账核销,超过部分,收归国家。
D.无继承人,无遗产的:银行内部呆坏账核销。
最后提醒大家,我国对建筑物的抗震设防强度标准有规定,一般是在6级到9级,不同地区有所不同。如果地震的震级不符合当地的标准,但房屋仍然损坏,您的房屋质量不符合标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地震后房子塌了、裂了,可生活还要继续……该还的房贷还是要还。
文章来源于 深莞惠小产权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