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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2020年起农村这四种宅基地不能确权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_

近年来,随着农村的发展,农村土地的规范使用和管理也提上了议事日程。从去年开始,全国各地都开始了土地确权工作。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国31个省将完成农村土地所有权证书的发放。

为了确保如期完成目标,自然资源部最近发布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将在2020年底基本完成。

但是,农民应该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到2020年底,所有的宅基地和其上的房屋都可以完成所有权登记。《通知》明确规定,以下四种情况将无法注册确认权利:

第一种是不加选择地占用农田,建造房屋。

在农村,兄弟分离、宅基地不足的现象非常普遍。一些农民在耕地上建了房子。但是,这种行为不符合《土地管理法》“严格保护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原则。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耕地用途,也就是说,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土地”。

因此,如果你的房子属于这种情况,你将无法获得正确的登记。这也反映了农村土地管理的一致性和国家保护耕地和控制耕地违法现象的决心。

二是修建违反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要求的房屋。

农村的哪些地区属于生态保护区?主要有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地方划为生态保护区。如果农民在这些地区建房,他们不仅无法登记自己的权利,还将面临拆迁。

一些农民的朋友可能会有疑问。如果在建造房屋的过程中获得了有关的批准,可否不予以确认?答案也不乐观。不能保证这些房子不会违背他们的意愿建造。

第三类:城市居民非法购买的宅基地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村地区变得“空旷”。农民不忍心让他们的房子闲置着,想把它们卖给有需要的人。与此同时,一些城市居民提出了在农村买房的想法。

但是,根据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于住房和生活的集体建设用地。换句话说,不属于村集体的城市居民不能自己买农民的房子。此类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政策明确禁止。

第四类:小产权房

自2000年房价飙升以来,“买房”日益成为人们最大的负担之一。住房是必需的,但是高房价使得许多人很难实现他们和平生活的梦想。这时,“小产权房”应运而生。

尽管不完全统计,在我国26%的房子是小产权房,从而表明小产权房的总量是非常大的。

那么什么是小产权房呢?“小产权房”主要是指在集体建设用地上违章建造并对外出售的房屋。虽然这些房屋可能持有村委会或乡镇政府颁发的“权利证书”,但它们不具备依法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登记的资格。

因此,《通知》明确规定小产权房不能通过确权登记取得法律地位。这也彻底粉碎了期待已久的小产权房“成为正式成员”的梦想。

当然,上述只是四种无法完成所有权登记的典型情况。如《通知》所述,就国家而言,宅基地数量多,情况复杂。一定有一些相对独立的案例。

广大农民朋友要及时了解村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工作进展,并随时配合做好确权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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