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集体鸿本屋
深圳有哪些类型的房地产?具体是什么意思?红房子、绿房子、蓝图房子、按揭房子、商铺、写字楼、福利房、小产权房、农民房
房屋产权主要有六种。
1.商品房
基于我国住房制度长期实行供应制,商品房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在我国出现。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营的房屋,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等构成。并受位置、级别、朝向、质量、材料价格差异等影响。从法律角度来说,商品房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正是因为商品房的一些特性,使得商品房不仅满足居住要求,而且具有很大的投资价值。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商品房的纠纷往往更大。
2.经济适用房
保障性住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建造的普通住房。这类住房之所以被称为经济适用房,是因为它降低了部分项目报建成本,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这种有社会保障的住房既经济又适用。经济性是指房价相对于市场价格相对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设计中强调房屋的使用效果及其建筑标准,而不是建筑标准。
由经济适用住房的性质决定,为了稳定市场秩序,国家对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资格和上市交易作了一些限制。这些限制的存在也给离婚财产分割中的经济适用房分割造成了一定的不便。
3.中央产房
中心产房全称“北京市中心单位职工购买公房”,指北京市中心单位自建住房项目和集资合作建房,也按国家政策和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措施)视同购买公房。所谓“北京中央单位”,主要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由中心产房性质决定,这些物业只在北京,多集中在东、西、北二、三环路的大中型小区。中央产房上市交易是2003年发布的,当年10月8日是中央产房上市交易的第一天。而且委托交易只能通过几家指定的经纪公司,只能在朝外大街的“中央产房交易大厅”办理相关交易手续。中央产房作为购买公房的一种,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般不受限制。
4.军事产房
所谓军队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根据《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四条,军事房产归军委和总部所有。财产所有权由各级后勤基建营房部门管理,相关业务部门按其用途具体负责使用和保护。这种不动产土地是国家专门划拨的军用土地,由军队建造,只划拨给本军士兵使用。用户每月必须缴纳一定的租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交易,也不能继承。
军婚家庭中,对于非军事一方,离婚财产分割时,军产房不能作为丈夫的共同财产分割
公有住房,又称公有住房,是指由国家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建造并出售的住房。房屋出售前,房屋的产权(所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属于国家和产权单位。目前居民租住的公房,按照房改政策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可售公房,一类是未售公房。按照产权人(管理部门)的不同,公房分为直管公房(集体管理公房)和自管公房(非集体管理公房)。
由于公房分为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两种类型,所以离婚财产的划分和公房使用权的划分会有所不同。公房虽然按政策购买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确认有一定的财产价值。因此,财产分割时,如果使用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仍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6.小产权房
基于房屋产权来源的不同,我国目前有三种小产权房:(1)对于开发商的产权,开发商的产权称为大产权,购房者的产权称为小产权;这个名字是因为买受人的产权被开发商的产权分割;